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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经济开发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日期:2012-11-29 浏览量:

为构建一支结构合理、学科配套、整体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,十堰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 、招聘对象

  未正式就业的学历为本科的毕业生,年龄在30周岁以内(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),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(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),开发区文教卫局备案的临时代课教师年龄适当放宽。

  二、招聘名额:

  1、招聘25名所需专业的中、小学教师,其中:中学教师招聘5名,小学招聘教师20名。

  2、招聘学科:中学本次招聘数学教师1人、语文教师1人、地理教师1人、政史教师1人 ,生物教师1人,合计5人;小学招聘语文教师6人、数学6人、英语教师2人、体育教师2人、音乐教师2人、美术教师2人 ,合计20人。

  三、招聘条件

  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
  2、热爱教育事业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。

  3、报考小学教师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;报考中学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。

  4、具备相应层次、且与所报专业相符的教师资格。

  5、身体、心理健康。

  6、以下人员不得报考:

  现役军人;高等院校在读学生;已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等单位人员;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;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受理应聘的人员。

  四、招聘办法

  1、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,择优聘用。

  2、应聘者持相关资历证明(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教师资格证、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)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,到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(十堰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后行100米)登记报名(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150元)。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表,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,或信息填写错误,以及弄虚作假的,经核实将取消考试资格,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
  3、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程序。应聘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笔试;笔试结束后按照报考学科招聘计划数1: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分别确定进入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面试人选。

  4、报名、缴费并经资格审查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:3的岗位,将予以减少或取消。

  5、根据应聘者笔试、面试及加分后的综合成绩,按照招聘计划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分别确定招聘学科教师体检、考核人选。体检由开发区统一组织,费用自理。

  如有体检、考核不合格者而出现缺额时,从招聘学科的综合成绩中依次递补。根据笔试、面试及考核和体检结果,由开发区组织人事部、开发区监察局、开发区文教卫局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。

  6、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,报开发区党委研究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名单,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(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)。

  五、考试

 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,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,笔试成绩占50%,面试成绩占50%,笔试、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时保留两位小数。

  1、笔试

 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、心理学基础知识以及教育法律法规等。

  2、面试

  面试内容为所代课专业学科,现场打分,现场公布。

  笔试、面试成绩均在每个环节结束后予以公示。

  六、时间安排

  1、应聘者持相关资历证明(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教师资格证、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)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,到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(十堰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后行100米)登记报名(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150元)。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表,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,或信息填写错误,以及弄虚作假的,经核实将取消考试资格,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
  2012年12月 7日到12 月9日报名。具体时间为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00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
  2、2012年12 月10日资格审查,在网上公示具备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。

  3、2012年12 月13日考生领取准考证及各种证件原件,地点设在开发区管委会文教卫局7001办公室。

  4、2012年12 月15 日组织笔试,考试时间120分钟(上午9:00--11:00),考试地点设在五中。

  5、2012年 12月22日到12月23日组织面试,面试时间15分钟,地点设在区实验小学。

  笔试、面试安排原则上按上述时间进行,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。

  七、加分办法

  1、开发区区属学校临时代课教师(以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时间为准),按每满1年加计0.5分,最高不超过2分。

  2、被授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、优秀班主任、师德标兵的加2分;被授予区级优秀教师、优秀班主任、师德标兵加1分(以正式文件为准,不重复加分)。

  3、获省级优质课奖励的加2分、获市级优质课奖励的加1分,获区级优质课奖励的加0.5分(不重复加分)。

  加分计入笔试、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。

  八、招聘工作组织领导

  本次招聘由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。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严肃招考纪律,规范操作程序,确保招聘工作正常进行。同时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,确保招聘工作公平、公正。

  咨询电话: 8319892 13636163049 13972465746

 

  十堰经济开发区

 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

 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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